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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據交通部觀光局6/20宣布修正之「旅行業辦理團體旅遊防疫管理措施」:

放寬旅行團旅客均須完成疫苗追加劑的限制規定,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之旅客,請於大型活動出發日前出示48小時內快篩陰性證明即可參團。

為確保所有參與活動之團員的安全健康,本會大型賞鳥活動將依照相關規範辦理,綜上,依據針對三劑要求說明整理如下:

●已施打第三劑,請在出團2週前提供證明。(需付施打日期證明,例如小黃卡或是健保快易通截圖)。

●尚未施打第三劑,已滿第二劑間隔期(12週)者,請旅客在出團2週前施打第三劑。

●已打完兩劑,但「未滿」間隔期(12週)者,請出示施打兩劑證明並於出發日前48小時提供快篩陰性證明。

●有醫生開立證明:不能施打「所有」疫苗者,請於出發日前48小時提供快篩陰性證明。

本會也將要求同團之車服、領隊、司機等大型活動之直接服務工作人員,皆需依照以上規定完成3劑疫苗接種或快篩陰性,以維護旅客及員工的健康與安全。

分類: 會務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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