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-第十六屆理事及監事選舉公告
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
第十六屆理事及監事選舉公告
一、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十六條:「本會置理事十一人、監事三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選舉前項理事、監事時,同時選出候補理事三人、候補監事一人,遇理事、監事出缺時,依序遞補,以補足原任者餘留之任期為限。理事、監事、候補理事、候補監事之當選名次,依得票多寡為序,票數相同時,以抽籤定之。」
二、候選人資格:
1.凡是加入本會之會員一年以上,均有參選資格。
2.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七條條文:「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,具有行為能力,籍設臺北市或工作地點在臺北市者,得為本會之個人會員。」
三、 任期、依據本會組織章程第二十一條條文:「理事、監事之任期自召開本屆第一次理事會之日起計算,任期2年。理事、監事連選得連任,但理事長之連任,以一次為限。」(99年3月20日會員大會修正通過)
四、參選方式:符合資格之會員可主動登記參選,或由其他會員推薦參選。請填妥登記表格後,以傳真、掛號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會館,向本會辦理參選登記。
五、推薦參選:會員若推薦其他符合資格之會員參選,須先徵得當事人同意,並由當事人填寫詳細服務資歷後,再交由本會受理。
六、登記時間:即日起至104年1月30日,下午17:00止(逾期不受理)。
七、選舉時間:104年3月21日(週六),下午13:00-15:00。
八、選舉地點:台北市建南區民眾活動中心 (信義路三段134巷82號2樓)
九、投票資格:入會需滿一個月以上才具有投票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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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類: 會務公告